可持续发展

针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措施(基于TCFD披露)

帝人集团将“减缓并适应气候变化”列为了重要社会课题(materiality)。我们致力于运用轻量化和高效化技术,为脱碳社会转型做出贡献,同时努力降低业务活动中温室效应气体的排放量。
2019年3月,针对“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发表了支持声明。推动与TCFD对接的气候变化信息公开。

治理

帝人集团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和风险管理的一环,在董事会的指示和监督下,由可持续发展主管统辖推进措施。董事会每年2次听取TRM(total risk managerment)委员会的汇报及可持续发展主管的职能执行报告,了解情况并作出指示。

另外,经营团队每年2次通过TRM委员会及CSR委员会,了解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相关课题的应对情况,推进相关对策。

战略

气候变化的机遇与风险

我们将“减缓气候变化”视为业务发展的机遇,通过高性能、高附加值化材料,以降低交通工具的重量并提升耐久度为中心,提供解决方案。“适应气候变化”方面,通过基于高性能材料的基础设施增强材料,以及医疗保健和IT等技术与服务,提供有助于在发生自然灾害时,降低损失和迅速复原的解决方案。另外,为实现净零排放,我们亦努力提供有助于建构循环经济的解决方案。

而在降低业务活动对地球环境负担方面,我们在谋求脱离煤电的同时,也致力于推进节能、转向可再生能源以及流程创新等技术革新。

另外,关于气候变化的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我们从以下3个方面分析其对业务的影响,设定环境长期目标,致力于降低CO2的排放量。

气候变化相关的商机与风险

类别 主要机遇 时间轴 主要措施
产品及服务、市场 ・提供有助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藉此扩大收益 短期~长期 ・提供运用轻量化、高效化技术的解决方案
・提供有助于在发生自然灾害时,降低损失和迅速复原的解决方案
类别 主要风险 时间轴 主要措施
转型风险 政策及法规 ・碳税、欧盟境内排放量交易制度(EU ETS)导致的成本负担增加 短期~长期 ・监控各种政策动向
・以随着CO2排放量增减而变动的设备投资为对象,引进内部碳定价(ICP)制度
市场、评价 ・本公司集团CO2排放量增加导致企业价值下降或声誉恶化 中期~长期 ・管理包括国内外相关公司在内的本公司集团的CO2排放量
・为达成环境长期目标,制定路线图并加以实施
物理风险 急性、慢性 ・气候变化导致的台风、洪水等灾害加剧、长期性升温、以及海平面上升等因素造成的业务活动中断 短期~长期 ・随时重新审视BCP(业务持续性计划),开展各种防灾训练

本公司集团降低CO2排放量(范围1+2)路线图

帝人集团希望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为减少业务活动造成的CO2排放,我们在谋求脱离煤电的同时,也致力于推进节能、转向可再生能源以及流程创新等技术革新。

降低CO<sub>2</sub>排放量路线图

2022年度,Teijin(Thailand)公司,将提供工厂蒸汽之锅炉的燃料,从煤炭转为天然气。天然气能效高,CO2减排效果大。另外,我们决定在国内的松山事业所北部区域,将以煤炭、石油为燃料的自备发电设备,转换为以城市燃气为燃料的发电、供热系统。我们预计通过这些措施,可让我们在国内外所使用的燃料实现“完全脱碳化”。

继欧洲据点之后,我们也开始在Teijin Polyester(Thailand)公司(2021年度)、Teijin Polycarbonate China公司、Teijin Lielsort Korea公司等据点(2022年度)引进可再生能源。

为提升能效、节约能源,我们在各据点推动相关措施,目标是让能源效率每年提升1%。我们以本公司的能源战略部为核心,诊断各据点设备的能源使用情况,计算节能效果,藉此支持各据点的相关措施。

将松山事业所内部的发电厂转为燃气热电联产

2020年10月,对于松山事业所北部区域所使用的自备发电设备,帝人集团决定不再使用煤炭、石油发电,而是将其转为使用城市燃气发电的燃气热电联产系统*

  • *此系在使用电力、热能的现场,以燃气为原料进行发电、供热的系统。因为能效较高,故CO2减排效果显著

为实现2030年度的减排目标,倘若包括我们预估的未来业务成长在内,则CO2排放量必须较2018年度减少约60万吨。通过此次燃料转换,我们预计可实现每年20万吨的减排效果,相当于前述目标的约30%。此外,我们预计投资规模为包括老化的受配电设备的一百数十亿日元,发电厂规模为大约3万kW。

引进内部碳定价制度*

2020年度,我们以随着帝人集团内CO2排放量增减而变动的设备投资计划为对象,制定并引进了内部碳定价(ICP)制度,对于2021年度以后的设备投资开始施行。

2023年4月,基于集团的CO2排放目标有所提升、近期外部环境的变化等情形,我们重新检视了本制度,修订了设定价格、适用范围等。

公司内部碳价方面,我们在以欧洲为中心,世界各地引进碳税、提升税率的潮流以及排放量交易价格上升等CO2排放相关风险增加的背景下,将价格由此前的€50/ t-CO2提升到€100/t-CO2

适用范围方面,对于公司自身的CO2排放量,除此前的设备投资项目外,我们也将适用范围扩大到M&A等投资项目,以及由供应商变动导致转用可再生能源等虽不涉及设备投资但与CO2减排有关的决策项目。另外,有关与本公司相关其他公司的CO2排放量(Scope3),我们对于从其他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通过将其替换为以循环型物料、或生物质为原料的材料,同样适用于ICP,协助整个供应链的CO2减排。

  • *通过设定公司内部碳价,将CO2排放量换算为费用,形成降低排放量的经济激励,在公司内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的机制
  • 内部碳定价制度的机制

气候变化相关的情景分析

帝人集团在识别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业务和行业的基础上,参考IEA(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等,对2℃情景、4℃情景*下的影响程度进行了分析。我们关注新冠疫情(COVID-19)等影响之下的业界动向,研究合适的投资时机和资源分配问题。

  • *2℃情景:IEA WE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cenario/IEA WEO 450Scenario、4℃情景:IEA WEO Stated Policies Scenario

在制定下一期中期经营计划时,我们对情景进行了重新分析。此外,我们还对基于降低CO2排放量路线图的下一期中期计划,期间内的具体策略进行了探讨。

风险管理

集团整体的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方法

我们将气候变化风险定位为集团重大风险,在TRM体制下进行管理,并且在TRM的风险评估中,将集团公司的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与其他风险并列,一起进行筛选和应对。

对于转型风险,我们在监控各种政策动向的同时,制定了旨在实现净零排放的路线图,以伴有CO2排放量增减的设备投资为对象,引进了内部碳定价制度,致力于降低本集团和供应链(上游)的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以降低风险的影响度。

2023年4月,我们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M&A等投资项目,以及由供应商变动导致转用可再生能源等虽不涉及设备投资但与CO2增减有关的决策项目。

另外,对于气温上升和海平面上升等物理风险,我们对水灾风险等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并随时重新评估BCP,展开各种防灾训练。

风险管理体制

  1. 1.各业务根据现场情况实施风险管理
  2. 2.可持续发展主管通过CSR委员会、可持续发展主管审核,确认各业务的风险管理情况并下达指示
  3. 3.在总体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由可持续发展主管对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进行报告、提案、审议、指示
  4. 4.可持续发展主管董事向董事会报告总体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讨论内容,董事会审议TRM基本计划

指标与目标

为了加速实现净零排放,我们将“本公司集团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的目标从2030年度比2018年度“降低20%”提高到了“降低30%”*。该目标符合“远低于2℃的目标水平(Well-below 2℃)”,并且取得了科学匹配巴黎协定规定目标的温室效应气体减排目标“Science Based Targets(SBT)”的认证。

另外,对于供应链上的CO2排放中三分之二的部分,我们设定的目标是2030年度较2018年度减少15%。我们还以实现碳中和为目标,强化相关措施。

    • *相当于比2013年度当时的实际排放量降低47%(参考信息:日本政府目标为比2013年降低46%)

    CO2削减贡献量

    运用一直以来积累的轻量化、高效化技术,追求降低整个供应链的CO2排放。目标是在到2030年度为止的早期阶段,使CO2削减贡献量超过整个集团以及供应链上游的CO2总排放量(范围1+2和上游的范围3)。

    帝人集团通过生命周期评估(LCA)之措施,推动整个供应链的减排。此措施可将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负荷加以可视化。2023年度起,我们成立LCA推进专业分科会,在整个集团推动LCA措施。

    集团目标

    到2030年度为止,实现CO2总排放量 < CO2削减贡献量

    CO<sub>2</sub>削减贡献

    本公司集团CO2*1排放量*2

    我们将尽快全面废止公司自有的火力发电,将外购电力依序替换为可再生能源,藉此推动业务发展和温室气体排放脱钩。

    • *1除CO2外,还包括甲烷、一氧化二氮
    • *2参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计算。未扣除向其他公司销售的能源量折算CO2排放量。此外,根据化学反应平衡计算的碳纤维生产过程中非能源来源的CO2排放量也包括在统计范围内。燃料的排放系数使用基于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的系数。关于电力排放系数,日本国内使用的是按电力公司调整后的排放系数,日本国外原则上使用的是电力公司固有的系数,但是当无法掌握电力公司固有系数时,适用国际能源署(IEA)公布的最新一年国别排放系数

    集团目标(KPI)

    2030年度 降低30%(与2018年度148万吨・CO2对比)
    2050年度 实现实质零排放

    供应链(上游)CO2排放量*

    对于供应链上的CO2排放中三分之二的部分,我们设定KPI,促使整个供应链减少CO2排放。

    • *以范围3排放量中的类别1(购买的产品、服务)为对象。但是,纤维·产品业务中以销售为目的而购买的商品相关类别1的排放量除外。通过购买的产品、服务的购买重量或购买金额乘以单位重量或金额的排放原单位计算。单位金额的排放原单位采用环境省“用于计算通过供应链排放的温室效应气体等的排放原单位数据库(Ver.3.2)(2022年3月)”(排放原单位DB V3.2)的原单位数据。单位重量的排放原单位采用Ecoinvent Database(Ecoinvent Association运营)或LCA for Experts (GaBi) Database(Sphera公司运营)的原单位数据

    集团目标(KPI)

    2030年度比2018年度降低15%

降低CO2排放量的措施

CO2削减贡献量

2022年度的CO2减排贡献量,受碳纤维销售增加等因素影响,较上年度增加29%,为3.17百万t-CO2

CO2总排放量与CO2削减贡献量的变化

CO2总排放量* CO2削减贡献量
2020年度 5.18百万t-CO2 1.65百万t-CO2
2021年度 5.07百万t-CO2 2.46百万t-CO2
2022年度 5.03百万t-CO2 3.17百万t-CO2
  • *CO2总排放量为范围 1、范围 2 和范围 3 类别 (C) 1(购买的产品/服务)、C2(资本货物)、C3(不包括在范围 1 和 2 中的燃料和能源活动)、C4(运输,交付(上游)),C5(业务浪费),C6(出差)和C7(雇主通勤)

本公司集团CO2排放量

2022年度集团自身的CO2排放量,受海外据点引进可再生能源等因素影响,较上年度减少4%,为1.32百万t-CO2(Scope1: 0.75百万t-CO2; Scope2: 0.57百万t-CO2),较2018年度减少11%。

本公司集团CO2排放量的变化

本公司集团CO<sub>2</sub>排放量的变化
  • *除CO2外,还包括甲烷、一氧化二氮。参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计算。未扣除向其他公司销售的能源量折算CO2排放量。此外,根据化学反应平衡计算的碳纤维生产过程中非能源来源的CO2排放量也包括在统计范围内。燃料的排放系数使用基于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的系数。关于电力排放系数,日本国内使用的是按电力公司调整后的排放系数,日本国外原则上使用的是电力公司固有的系数,但是当无法掌握电力公司固有系数时,适用国际能源署(IEA)公布的最新一年国别排放系数

供应链(上游)CO2排放量

2022年度与上年度持平,为2.57百万t-CO2,较2018年度减少11%。

供应链(上游)CO2排放量

  • *以范围3排放量中的类别1(购买的产品、服务)为对象。但是,纤维·产品业务中以销售为目的而购买的商品相关类别1的排放量除外。通过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购买重量或购买金额乘以单位重量或金额的排放原单位计算。单位金额的排放原单位采用环境省“用于计算通过供应链排放的温室效应气体等的排放原单位数据库(Ver.3.2)(2022年3月)”(排放原单位DB V3.2)的原单位数据。单位重量的排放原单位采用Ecoinvent Database(Ecoinvent Association运营)或LCA for Experts (GaBi) Database(Sphera公司运营)的原单位数据

降低物流领域的CO2排放量

2022年度物流领域的CO2排放量为5.75千吨,比2021年度减少0.77千吨。

2022年度,来自飞机和汽车行业的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受中国经济减速影响,整体货运量有所减少(减少4.8千吨km/年)。

物流紊乱导致的储存距离和小货车运输增长有所停歇。此外,2022年度,作为持续减轻物流领域环境负荷的策略,我们尽量提升卡车装载比,转换运输形态(使用JR和船舶运输)。CO2排放量亦因此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综上所述,集团整体物流领域的“CO2排放量原单位”较上年减少0.05。以每千吨公里原单位(吨CO2/千吨公里)为标准,按照2011年度为1计算,得出指数为1.05。

2023年度,除了通过变更卸货港缩短集装箱陆运距离,集装箱循环使用外,我们将继续推进大型车辆化(扩大集中运输),提高卡车装载率,转换运输方式,致力于降低原单位。

物流领域的CO2排放量与原单位指数的变化

物流领域的CO<sub>2</sub>排放量与原单位指数的变化
  • *物流领域CO2排放量各年度的统计范围如下。
    2011年度:帝人(株)(除芳纶纤维业务)、帝人薄膜解决方案(株)以及并入帝人富瑞特(株)的原帝人纤维(株)的服装业务
    2017年度:帝人(株)、帝人薄膜解决方案(株)、帝人富瑞特(株)、帝人制药(株)、东邦特耐克丝(株)、帝人Cordley(株)、帝人工程(株)
    2018年度及2019年度:帝人(株)、帝人薄膜解决方案(株)、帝人富瑞特(株)、帝人制药(株)、帝人Cordley(株)、帝人工程(株) ※原东邦Tenax(株)于2018年度并入帝人(株),业务移交
    2020年度:帝人(株)、帝人富瑞特(株)、帝人制药(株)、帝人Cordley(株) ※帝人薄膜解决方案(株)以及帝人工程(株)除外
    2021年度及2022年度:帝人(株)、帝人富瑞特(株)、帝人制药(株)、帝人Cordley(株)※帝人工程(株)除外